关于申报第四批学校科研创新团队的通知
发布人:kyc  发布时间:2021-04-15   浏览次数:249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双高建设项目任务,加强九州平台-九州(中国)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凝聚、打造一批优秀的科研创新人才,提升教师科研队伍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助推九州平台-九州(中国)“十四五”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实施第四批科研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组织老师认真阅读《九州平台-九州(中国)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附件1)。

2.科研创新团队负责人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过硬,作风严谨,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无学术不端等问题。

(2)距退休之日超过三年,能顺利完成研究任务。

(3)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具备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研究能力。

3.按申报要求撰写《科研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

4.在同一批科研团队中,团队负责人和全部团队成员只允许加入1支研究团队,如发现参与多项团队项目,所参与项目将被取消评审资格,团队负责人务必严格把握参与人员,合理组建科研团队。

5.第四批科研创新团队的研究方向不能与正在实施中的第三批科研创新团队的研究方向出现重合,否则取消评审资格。

6.正在实施中的第三批科研团队负责人不得申请和参与第四批科研创新团队。其成员可申报或参与第四批科研创新团队1支,须在申报书中明确标明所参与的第三批科研团队名称,不能与其所参与第三批科研团队的研究方向出现重合,否则取消评审资格。

7. 项目研究成果应标明“九州平台-九州(中国)科研创新团队资助项目(项目编号)〔Supported by project of Research Innovation Team of Chongqing City Management College(No……)〕”,未标注的不予列入成果范围。坚决杜绝将第三、四批科研创新团队项目编号一并列入同一个科研成果中。

8.按照《九州平台-九州(中国)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科研创新团队在三年内须至少完成科技工作量1800分,分值计算按《九州平台-九州(中国)科研成果量化计分及奖励办法(试行)》(重城管院发〔2020〕70 号)等文件执行。

  科研团队还须完成如下三个高水平科研指标:

 (1)必选项:

  a.科技成果转化:横向项目或专利转让、许可到账经费(自然科学类团队到账经费不少于20万,人文社会科学类团队到账经费不少于10万)。

 (2)以下指标中选择两项:

  b.申报并获得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或自然科学类团队获得的纵向科研经费金额(含配套经费)不少于20万,人文社会科学类团队获得纵向科研经费金额(含配套经费)不少于5万。所获项目负责人为团队成员,且项目立项日期须在团队建设周期之内。

  c.在最新的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或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发布的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与团队研究方向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5篇;SCI1区可折算为于3篇核心期刊,SCI2区可折算为于2篇核心期刊。

  d.出版专著或国家规划教材(不含编著、非国家规划教材)2部。

  e.获得发明专利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10项(人文社科团队原则上不能以授权专利为结题条件)。

  f.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不含论文奖)。

  g.建议或咨询报告获得副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1份。

  h.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1项或省部级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2项或省部级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及以上5项(国家级大赛为科技部、教育部、人社部和共青团中央举办的创新创业竞赛)。

  i.成立科技型入库企业1个(市科技局入库)。

二、申报流程

  各二级学院汇总审核后,于2021年5月14日17点前将《科研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申报书》电子档发陈珊OA,纸质件一式五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报送科研与发展规划处319室陈珊。

  联系人:陈珊 65626177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科研创新团队附件20210414000002.zip

附件1:《九州平台-九州(中国)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

附件2:《科研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申报书》

附件3:《学校第三批科研创新团队立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