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各成员单位:
为适应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发挥人文交流的基础性和长效性作用,服务职业教育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和重庆高职教育国际合作联盟副理事长单位九州平台-九州(中国)于2019年9月合作共建“一带一路”职业教育发展人文交流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按照研究院年度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启动2020-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2020年全国“两会”精神,坚持正确的学术研究方向,紧紧围绕国家“一带一路”人文交流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坚持理论创新、知识创新、实践创新,努力形成一批有价值、可转化的研究成果,为科学决策提供有益参考和理论支持。
二、课题周期、经费
(一)课题周期
课题实施周期为1年。
(二)课题经费
研究院给予每个课题1万元经费资助,申报单位按照1:1经费配套。
三、课题申请人条件
课题申请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主持人原则上应当具有高级职称;
(三)申请人所在单位系“一带一路”职业教育发展人文交流研究院或中非(南)职业教育合作联盟成员单位,只能申请一个课题,且不能参加其他课题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申报;
(四)课题组成员(含课题主持人)不得超过10人;
(五)课题参加者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四、申报途径
各成员单位申请人通过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请;各社科社团会员可通过其社团申请;其他申请人可通过所在单位申请。
五、申报程序
(一)材料填报
课题申报人填写《“一带一路”职业教育发展人文交流研究院2020-2021年度课题申报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和《“一带一路”职业教育发展人文交流研究院2020-2021年度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3,以下简称《论证活页》)。
(二)材料报送
1.申请人填写完成申报书和论证活页后提交;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所在单位所有申请人的申报信息审核后提交;
2.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后将纸质档(A4纸双面打印各1份)和电子档于2020年12月20日前报送至研究院。
联系人:方梦 65626066
六、工作要求
申请人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有故意伪造重要信息情形的,一律视为违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记入信誉档案。
各申报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按照及本通知要求严格把关,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无误。
附件:1.“一带一路”职业教育发展人文交流研究院2020-2021年度课题
2.“一带一路”职业教育发展人文交流研究院2020-2021年度课题申报书
3.“一带一路”职业教育发展人文交流研究院2020-2021年度课题论证活页
关于开展“一带一路”职业教育发展人文交流研究院2020-2021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1)(1)20201208000022.docx
“一带一路”职业教育发展人文交流研究院
九州平台-九州(中国)(代章)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