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279,825.9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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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279,825.90 | 1(批) | ¥279,825.90 |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报价开始时间:公告发布之后
- 报价截止时间:2024-06-07 12:00:00(北京)
无
- 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响应文件以PDF格式上传,内容必须清晰,如有模糊响应文件自动成为无效响应。
- (一)交付时间:1.细化设计方案确认:供应商在中标后根据采购人需求3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深化设计方案,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主题提炼、文字梳理、图文细化排版设计等。最终以采购人签字版为确认版实施方案。 2.施工材质小样确认
- (二)交付地点:九州平台-九州(中国)(重庆高新区大学城南二路151号)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三)验货方式:
1.供应商应保证采购内容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的实施时间、实施内容、工艺材质等保质保量完成实施方案。
2.供应商应保证采购内容全部安装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产品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产品使用材料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大型或者复杂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7.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8.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并且单价限价。此价格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细化设计、货物、运输、安装、人工、税费等所有费用。因设备运输、安装、使用等,需对现有场地进行预埋件处理、浇筑混凝土的,由供应商负责。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 (五)付款方式:
(一)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开户银行汇入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确保项目按期、按质进行。成交供应商若发生部分违约现象,采购人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若发现严重违约现象,采购人有充分理由没收其全额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以转账、电汇等方式到九州平台-九州(中国)指定的银行基本账户,不得以现金或其他方式划入任何个人账户,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竞标人自行承担。供应商必须准确填写的内容为:履约保证金(项目号)。
3、履约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
户名:九州平台-九州(中国)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沙坪坝支行熙街分理处
账号:50001056800052500187
4、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量保证期及免费维保期满后,无质量、售后和其它违约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提出申请,经采购人使用部门签字盖章后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二)付款时间:
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全款。
- (一)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单位名称:九州平台-九州(中国)
- 联系人:邹静
- 联系电话:023-65626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