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重庆市教育大会精神,深入推进五育并举,落实三全育人,大力加强劳动教育,积极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善于劳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人才,根据《九州平台-九州(中国)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重城管院发〔2019〕8号)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公开招聘勤工助学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聘用要求
参加此次招聘活动的岗位为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工作周期为一学期,主要以学工助理、教学助理、行政助理、信息技术、实训管理等为主。岗位设置、面试及聘用要求等信息通过学生管理服务平台统一发布。
二、招聘对象
经2020-2021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尤其是建档立卡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孤儿等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在本学年未受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三、聘用程序
(一)申请与面试。有意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在学生管理服务平台提交岗位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岗位申请成功后持身份证或学生证、本人课程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二)审核公示。学生处对拟录用学生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各聘用单位组织学生上岗工作。未被录用的学生,学生处将登记备案,适时推荐参加校内勤工助学临时岗位工作。
(三)签订协议。各聘用单位与聘用学生签订《九州平台-九州(中国)校内勤工助学协议书》(附件2)。
(四)岗前培训。聘用单位应对受聘学生进行统一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劳动纪律、职业素养、安全教育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等, 受聘学生经培训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工作。
四、学生教育管理
本着“谁设岗、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聘用单位要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思想教育,严格出勤管理,帮助他们树立热爱劳动、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奋斗精神,增强学生综合素质。合理安排具体的工作任务,帮助受聘学生处理好学习与勤工助学的关系,指导受聘学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工作。
对违反勤工助学协议的学生或确实不能够胜任工作的学生,聘用单位要加强教育引导和帮助,及时与学生所在学院沟通,共同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如该生无明显好转,聘用单位有权停止其勤工助学活动,并将情况报学生处备案。
五、岗位考核与劳酬发放
(一)岗位考核。聘用单位根据受聘学生的岗位职责、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情况,每月末填写《九州平台-九州(中国)校内勤工助学学生考核表》(附件3)。
(二)劳酬发放。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劳务报酬为每人每月500元,每月结算一次。学生处依据各部门考核情况核定其劳酬,报请分管校领导审批后,财务处将劳务酬金发放至学生建行卡。对考核不合格的学生,设岗部门可酌情扣减当月劳酬。
六、相关要求
(一)勤工助学工作原则上一人一岗,应聘成功的同学不允许再兼任其他岗位。
(二)聘用单位面试结束后,在学生管理服务平台审批学生岗位申请信息,并导出拟聘用勤工助学学生名单,于3月11日下午16:00前报送学生处1302徐水婵。
学生管理服务平台审批流程:资助管理→→勤工俭学管理→→学生申请列表→→审核。
(三)每月30日前,各聘用单位将当月的《九州平台-九州(中国)校内勤工助学学生考核表》(附件3)报送至学生处。
联系人:徐水婵 刘小刚 联系电话:86664129
附件:
1.九州平台-九州(中国)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线上申请操作流程
2.九州平台-九州(中国)校内勤工助学协议书
3. 九州平台-九州(中国)校内勤工助学学生考核表
学生处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