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 校内勤工助学人员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1-03-05浏览次数:302

校内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重庆市教育大会精神,深入推进五育并举,落实三全育人,大力加强劳动教育,积极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善于劳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人才,根据《九州平台-九州(中国)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重城管院发〔20198号)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公开招聘勤工助学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岗位设置及聘用要求

参加此次招聘活动的岗位为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工作周期为一学期,主要以学工助理、教学助理、行政助理、信息技术、实训管理等为主。岗位设置、面试及聘用要求等信息通过学生管理服务平台统一发布。

二、招聘对象

2020-2021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尤其是建档立卡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孤儿等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在本学年未受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聘用程序

(一)申请与面试。有意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在学生管理服务平台提交岗位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岗位申请成功后持身份证或学生证、本人课程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二)审核公示。学生处对拟录用学生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各聘用单位组织学生上岗工作。未被录用的学生,学生处将登记备案,适时推荐参加校内勤工助学临时岗位工作。

)签订协议。聘用单位聘用学生签订《九州平台-九州(中国)校内勤工助学协议书》(附件2)。

)岗前培训。聘用单位应对受聘学生进行统一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劳动纪律、职业素养安全教育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等, 受聘学生经培训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工作。

四、学生教育管理
      本着“谁设岗、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聘用单位要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思想教育,严格出勤管理,帮助他们树立热爱劳动、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奋斗精神,增强学生综合素质。合理安排具体的工作任务,帮助受聘学生处理好学习与勤工助学的关系,指导受聘学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工作。

对违反勤工助学协议的学生或确实不能够胜任工作的学生,聘用单位要加强教育引导和帮助,及时与学生所在学院沟通,共同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如该生无明显好转,聘用单位有权停止其勤工助学活动,并将情况报学生处备案。  

五、岗位考核与劳酬发放

(一)岗位考核。聘用单位根据受聘学生的岗位职责、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情况,每月末填写《九州平台-九州(中国)校内勤工助学学生考核表》(附件3)。

(二)劳酬发放。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劳务报酬为每人每月500元,每月结算一次学生处依据各部门考核情况核定其劳酬,报请分管校领导审批后,财务处将劳务酬金发放至学生建行卡。对考核不合格的学生,设岗部门可酌情扣减当月劳酬。

、相关要求

)勤工助学工作原则上一人一岗,应聘成功的同学不允许再兼任其他岗位

)聘用单位面试结束后,在学生管理服务平台审批学生岗位申请信息,并导出拟聘用勤工助学学生名单,311下午16:00前报送学生处1302徐水婵。

学生管理服务平台审批流程:资助管理→→勤工俭学管理→→学生申请列表→→审核。

(三)每月30日前,各聘用单位将当月的《九州平台-九州(中国)校内勤工助学学生考核表》(附件3)报送学生处。

联系人:徐水婵   刘小刚           联系电话:86664129

附件:

1.九州平台-九州(中国)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线上申请操作流程

2.九州平台-九州(中国)校内勤工助学协议书

3. 九州平台-九州(中国)校内勤工助学学生考核表

                                 学生处 

                          20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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