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精神,为全面了解学生心理状况,健全筛查预警机制,进行及时有效的心理辅导,切实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现就新学期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做好在校学生心理普查
普查对象:2020级、2021级、2022级全体学生
普查时间:2023年2月22日—3月3日
普查方式:本次普查采取线上问卷方式进行。
(1)测评链接:http://cswu.psy-cloud.net/user/webv2//#/evaluation/index/planDetails?id=2
(2)二维码测评: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测评登录页面
注意事项
学生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登录页面,测评账号是学号,默认初始登录密码为学生出生日期格式为:“19900101”。请各二级学院、相关辅导员按照要求,指导2020级、2021、2022级全体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评。普查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学生账号无法登录等情况请联系心理中心杨清。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定期开展学生心理普查、重点关注学生心理排查工作,是健全学生心理健康筛查预警机制,及早实施精准干预的重要前提。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进一步强化日常预警防控,完善“学校-学院-班级-宿舍/个人”四级预警网络,依托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寝室室长、学生党团骨干等群体,关注学生异常动态。
(二)注重实效。各二级学院要注意利用新学期开学这一重要时间点,对学生进行广泛而深入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育学生积极心理品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要组织联系心理咨询师、辅导员召开开学初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研判会,及早发现、分类疏导学生各类压力,密切家校沟通,确保学生生命安全。辅导员要确保每月遍访所有学生寝室,对出现高危倾向苗头的学生及时给予干预帮扶。
联系人:杨清 联系电话:86968869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