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创新团队负责人:
为深入了解第三批校级科研创新团队的建设情况,推动团队的规范化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学校《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重城管院发〔2020〕85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团队开展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0年批准建设的第三批校级科研创新团队,检查期限为2020年11月—2021年11月。
二、检查依据
学校《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和科研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书、任务书。
三、检查内容
1、团队建设进展情况。对比任务书是否按计划开展建设工作,取得的重大进展情况,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2、团队建设取得成果情况。主要包括科研项目、论文、著作、专利、奖励及其他成果。所有成果列出清单,并标明发表日期和团队成员署名情况。(检查范围期限外取得的成果及非团队成员成果不得统计在内。)
3、团队建设经费支出情况。经费实际支出情况是否按照任务书预算支出,如有调整需说明调整理由及调整幅度。是否存在违规或不合理使用经费情况,以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等。
四、总体安排
1、团队自查阶段:各团队对照项目任务书认真开展自查,填写《九州平台-九州(中国)科研创新团队中期检查表》,并提供反映团队管理运行和建设进展情况的佐证材料。
2、汇报答辩阶段:在团队自查基础上,学院将组织开展汇报检查,集中听取团队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并反馈检查意见,拟定时间:2021年11月30日14:00,地点:敏学楼A栋210办公室。
3、总结阶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团队负责人及成员要深入分析,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以及进一步规范团队组织运行、提高团队建设绩效的措施,形成书面报告报送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请各团队负责人将《中期检查表》纸质稿一式二份(含电子版,电子版发陈珊OA )、佐证材料于2021年11月25日17:00前报送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关于开展第三批校级创新团队中期检查通知20211110000012.docx
联系人:陈珊
电 话:65401807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1年11月12日
附件:九州平台-九州(中国)科研创新团队中期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