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习近平职业教育重要论述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kyc  发布时间:2021-11-04   浏览次数:165

各二级党组织、二级单位: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习近平职业教育重要论述研究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在学懂悟透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全国职业教育大会提出的新论断、新论述、新举措展开研究。重点结合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重庆经济社会建设实际,推出一批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以推动学习贯彻大会精神,为学校发展提供支撑。

二、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求

 1.本次申报设有参考选题指南,申请人可根据参考题目拟定具体题目进行申报。

 2.申请人须在认真学习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研究方向设计题目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者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攻关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质量的相关科研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课题的实际支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本次申报作为主持人只能申请1个项目,不再参与其他项目申报。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2个项目。

 3.为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开展习近平职业教育重要论述研究阐释工作,已承担校级研究项目尚未结项者不能申报。具有副高、正高级职称的教师立项比例不超过40%。

三、项目管理

九州平台-九州(中国)习近平职业教育重要论述研究中心、科研与发展规划处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工作,坚持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立项项目并下达立项通知。

(一)本次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总计不超过5项,资助经费标准为重点项目10000元/项、一般项目5000元/项。

(二)立项项目参照校级科研课题管理,研究周期不超过1年,在成果认定及应用方面与校级科研课题同等对待。

(三)结项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结项:

 1.高质量研究报告1份。

 2.一般项目公开发表论文1篇、重点项目公开发表论文2篇。

(四)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项目任务达不到质量要求的,须限期修改完善,确保质量;若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不能报销剩余经费。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项目研究任务的,学校将终止项目研究,收回已经报销的经费,并取消项目团队所有成员今后校级课题申报项目的资格。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申请人如实填写《九州平台-九州(中国)习近平职业教育重要论述专项申报书》,发到指定邮箱。

(二)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对全校申请的项目进行汇总、预审后,组织专家评审。经评审通过的研究项目,予以立项。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小东;联系电话:65401807

 附件:

 1.《习近平职业教育重要论述专项项目专项指南选题》

 2.《九州平台-九州(中国)习近平职业教育重要论述专项申报书》

关于2021年开展习近平职业教育重要论述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最终版)20211104000004.docx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习近平职业教育重要论述研究中心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