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守

发布者:纪检监察室发布时间:2024-06-04浏览次数:10

来源:风正巴渝


   这是一堂发人深省的纪律党课——近日,重庆举办党纪学习教育市级领导干部读书班,各区县和单位也迅速行动,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个人自学、专题辅导、分组交流、集中研讨……通过各种形式,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深入学习,把《条例》新增的16条、修改的76条背后的深意搞清楚、弄明白。这是逐章逐条学的开始,更是融会贯通学的基础。

    这堂课,上得有必要。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建设现代化新重庆的必然要求,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修复净化政治生态的现实需要,更是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的具体行动。

    这堂课,上得正当时。新修订的《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此时开展学习,非常及时、十分必要。举办读书班,释放出在全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明确信号。“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成为响彻巴渝大地的旋律,“自我约束、自我检视、自我净化、自我提升”成为指引广大党员干部的路标。

    这堂课,上得有方法。渝北区龙山街道认真梳理11个身边案例,召开党员酒驾醉驾专题警示教育会、教育基地廉洁座谈会等;渝中区纪委监委推出“清风母城大讲堂”“纪法微课堂”,着重讲解修订主要内容和重点条文;南川区依托“基层党校”“党员小家”等平台,采取“党员个人自学+纪检干部领学+研讨交流巩固学”深化解读培训……找准现实切口,聚焦短板补齐,这正是重庆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生动缩影。

    上好这堂课,重中之重是要用好纪律这把“手术刀”,切准病灶,根治病根。

    比如,《条例》对“新官不理旧账”作出了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这一制度化表述,剑指“新官不理旧账”,体现了全周期责任管理的执政理念,为精准施治提供了纪律依据。

    铁纪“长牙”,党员知止。处理“旧账”,需要领导干部具有直面问题的政治勇气和品格。有了《条例》加持,领导干部们会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党和国家的事业是在一代又一代人的接续奋斗中推进的,是在一件接着一件办的不懈努力中巩固的。对党员干部来说,无论“新账”还是“旧账”都是分内之事,不能因为一己私利就区别对待。

    由此可见,《条例》的修订,坚持问题导向,具有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有助于实现对象的全覆盖、责任的全链条、管理的全周期。而且,党纪学习教育面向全体党员,党员干部在纪律面前没有级别资历之分。无论是谁,任何时候都要心中有纪,行为有止,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硬约束”。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戒尺”在,每一位党员干部才能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铁的纪律才会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守。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必修课”,融入日常、抓在平常,学出政治清醒和实干争先新气象,才算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