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产品质量保证期(服务期)为叁年。
(二)违约条款
供应商在3年服务期内若出现系统维护和售后服务等问题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条款如下:
1. 系统维护责任:供应商承诺在服务期内,对系统产品进行维护和修复,并确保系统能够正常运行。若系统出现故障或问题,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合理时间内采取行动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和责任。
2.售后服务责任:供应商应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务支持,包括但不限于解答用户咨询、提供技术支持、培训服务等。供应商应确保及时响应用户的需求,并尽力解决问题。
3.赔偿责任:供应商在3年服务期内若出现系统维护和售后服务等问题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应赔付合同金额10%给采购方。
4.赔偿申请程序:客户在发现供应商未能履行维护和售后服务责任的情况下,应及时向供应商提出书面通知,并详细描述问题和损失情况。供应商应在收到通知后尽快调查并与客户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以通过友好方式解决争议,如仍无法解决,则可诉诸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三)售后服务内容
1.供应商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1电话咨询
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小版本升级实施,安全漏洞更新修复提醒,RBL移除服务,系统巡检及巡检报告等。。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