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履约保证金
1. 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开户银行汇入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确保项目按期、按质进行。成交供应商若发生部分违约现象,采购人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若发现严重违约现象,采购人有充分理由没收其全额履约保证金。
2. 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以转账、电汇等方式到九州平台-九州(中国)指定的银行基本账户,不得以现金或其他方式划入任何个人账户,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竞标人自行承担。供应商必须准确填写的内容为:履约保证金(项目号)。
3. 履约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
户名:九州平台-九州(中国)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沙坪坝支行熙街分理处
账号:50001056800052500187
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之日后,无质量、售后和其它违约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提出申请,经采购人使用部门签字盖章后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二)付款时间:
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合同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如遇假期付款时间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