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基本情况
《文学现代:制度形态与文化语境》,王本朝著,人民出版社2015年12月出版。该成果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国现当代文学制度史”(批准号:11AZD064)阶段性成果。
二、主要内容
(一)基本内容
成果主要收录了作者30年来在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领域部分代表性成果。它主要分为四编:第一编“制度形态:文学的生产方式”,通过宏观的构想和微观分析,论述了中国现代文学的制度形式。第二编“文化语境:基督教的涟漪”,在基督教进入20世纪中国文学的文化语境之下追问中国现代文学表达基督教的意义及限度。第三编“文体形式:白话文观念与实践”,着眼于现代作家们所采用的白话文这一最为基本的语言表达方式,表现白话文所创造的现代文学丰富而生动的审美形式。第四编“文学周边:思想的与美学的”,则论述现代作家们如何通过主体独特的现代体验,表现“现代文学的美学个性”,从而在思想和美学层面创造审美的现代性。
(二)重要观点
中国文学从传统向现代转型,文学制度参与了现代文学生产,特别是现代职业作家的创作机制,报纸杂志的传媒机制,读者接受的消费机制,文学社团、文学机构的组织机制以及文学批评与审查的规约机制等等,形成了制度性力量,对中国现代文学的意义和形式起着重要的支配、控制和引导作用。文学制度既给文学带来了开阔的发展空间,也逐步形成了制约性力量,产生了文学的个性与共性、自由与规则的冲突和调适。20世纪中国文学与基督教文化存在历史的与价值的联系。基督教文化为中国作家提供了描述世界、表达自我的价值资源和情感寄托,对中国现代文学产生正面效应,但也不同于基督教与西方文学的内在性,显示出中国现代文学思想的独特气质,比如基督教文化既为鲁迅的启蒙思想提供了价值之镜,也转化为忏悔与救赎,牺牲与超越的情感体验和行为方式,与此同时,鲁迅最终也消解了宗教的终极关怀,回到了个体性与现实性的价值询问;郭沫若将基督教文化作为文化视域,分析、感受并吸收其观点和意象,构建其复杂的精神世界和文学意蕴;曹禺的生命体验与基督教拥有内在的契合与沟通,且转化为悲剧创作,透视出人性的罪恶与救赎。凭借对基督教与中国文学关系的考察,进一步追问现代知识分子的价值信仰问题,反思中国文学的精神资源和终极关怀。
白话文体和文学观念是中国文学现代形态重要的表现方式。论著将“白话文的观念和实践”作为进入现代文学语言文体研究的逻辑起点,讨论老舍、冰心、苏雪林等人在文体形式上的探索以及当代文学面临的语言问题。五四白话文存在“文学”与“文章”概念的混用,白话文与新文学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欧化白话文实为思想启蒙的产物,受到人们的批评与质疑,但在理论建构和创作实践中逐步建立了自身的合法性。相对文言文,白话文顺应思想传播而有说理优势,出现了白话论说文体的兴盛,推动了新文学的发展和新文化的社会传播。
中国现代文学拥有现代的思想观念和知识谱系,由此确立新文学的身份认同和价值意义。中国现代文学的发生与现代美学观念有着密切联系,美学观念及学科的建立是中国文化和学术现代性的标志之一,所以,应充分认识现代美学观念在新文学发展中所产生的影响和作用,如尚力美学、悲剧观念、静穆美学以及以美育代宗教学说,它们都进入现代作家思想并转化成文学观念,并渗透在文学创作之中,成为助推中国现代文学蓬勃生长的土壤和阳光。
(三)创新点
将“文学现代”作为成果标识,不同于既往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的进化论、阶级论或启蒙论思维,也超越以二元对立思维所建立起来的文学史认知结构,如新与旧、古与今、中与西、土与洋、左与右的相互对峙,同时破除文学的单一性和纯粹性观念,认为中国现代文学与现代思想、现代美学拥有复杂的历史勾连和丰富的意义渗透。
创造性地提出文学制度命题,在作家、作品和思潮之外,呈现了文学发展的过程和机制性问题,从文学活动、文学生产角度重新审视一切文学现象、形态与规律,其意义远不止于文学的空间研究,而是扩大了中国文学研究视野,推动了理论与方法的重大变革。
中国现当代文学与基督教拥有文化思潮、作家精神和语言形式的复杂联系,特别是中国作家与基督教拥有“在而不属于”的精神关联,中国文学因主体经验和历史语境之差异而呈现出自身的意义限度和本土化特点。
中国现当代文学不仅仅是社会文化和文学体制问题,更有语言形式的创造和转化。语言形式研究强调回到了文学本体,着眼于语言形式及文体的现代转换与现代社会人生的渗透与撕裂,在研究思路和方法上,它既是对文化研究的反思和超越,也是对文学形式研究的重新出发。
三、价值和影响
成果创造性地提出文学制度命题,在作家、作品和思潮之外,呈现了文学发展的过程和机制性问题,从文学活动、文学生产角度重新审视一切文学现象、形态与规律,其意义远不止于文学的空间研究,而是扩大了中国文学研究视野,推动了理论与方法的重大变革。有学者评论道:
“文学制度研究是当代文学研究的新维度,尤其是对建国后十七年文学,这一维度无疑开辟了新的空间和可能性,其意义已被洪子诚、王本朝等人的研究所证明”(王秀涛:《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14年第2期第76页)。黄修己先生在《中国现代文学研究史》第五卷第三章第六节认为文学制度研究,“内容比较全面,呈现了现代文学制度的丰富性”(第849—850页);高玉认为“引进了一个新的维度,一种新的研究视角、新的研究方法、新的研究思维和意识”(《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3年2期);方长安认为其成果“视角独特,内容新颖,颇有创见,填补了中国现代文学研究领域的一项空白”(《涪陵师范学院学报》2003年3期)。
有关20世纪中国文学与基督教及现代思想文化研究,得到国内外学者马利安·高利克、黄修己、杨剑龙、张中良、王向远、张桃洲等高度评价。认为是对中国现当代“文学与文化关系研究”,特别是宗教文化课题的开拓性成果(黄修己、刘卫国:《中国现代文学研究史》);在“论述的范围上、角度上、深度上均有所延伸、有所更新、有所推进”(王向远);不但“以宏观的视野拓展了有关基督教文化与中国现代文学课题的广度与深度”(杨剑龙),而且是“基督教——圣经与中国文学关系研究”方面的“新收获”(梁工),具有“宏阔的视野、翔实的资料、严谨的逻辑和富于创新性的结论”(刘丽霞);“在这一领域所作的深入思考和阐述颇多新见,是一标志性著作,因而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张桃洲)。
文学不仅仅是社会文化和文学体制问题,更有语言形式的创造和转化。语言形式研究立足文学本体,主要着眼于语言形式及文体的现代转换与现代社会人生的渗透与撕裂,打通文本与历史、思想与语言的关联,多有新的感悟和独到发现。在研究思路和方法上,既是对文化研究的反思和超越,也是对文学形式研究的重新出发。相关成果在《中国社会科学》《文学评论》《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文艺争鸣》《福建论坛》《广东社会科学》等重要刊物上发表,《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和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中国现代当代文学研究》全文复印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