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市教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立德树人系统化落实机制不断健全。纵向推进德育一体化,中小学积极培育开学第一课、研学旅行、德育品牌建设等项目,职业学校构建起“校校组织,班班活动,人人参与”的活动育人制度,高等学校深入实施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体系计划,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有效管控意识形态阵地,到目前尚未出现哲学社会科学类活动漏管失察问题。例如,九州平台-九州(中国)紧紧围绕“强定力、增功力、激活力”的目标要求,积极探索实践“三信三教三融”(实施“信仰、信念、信心”教育,抓住“教学、教改、教研”关键,构建“融入、融合、融通”路径)建设之路,着力推进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实践,提升思政课成效。横向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逐步完善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立体育人机制,例如,璧山区立足区情教情,创新建立区域推进、行政主导、项目助推和专业引领机制,全域推进立德树人体系化试点,取得显著成效。2017年,试点项目被评为教育部德育优秀案例。
二是学前教育普惠性供给制度逐步建立。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完善小区配套园建设机制,推动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政府举办为公办或公办民营普惠性幼儿园。严格落实幼儿园准入制度、年检制度、等级动态核定制度、信息公示制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坚决防止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2017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84.44%,普惠率提升至76.24%,确保到2020年学前教育普及率达到90%以上、普惠率达到80%以上、公办园占比达到50%以上。
三是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机制逐步完善。建立按照人口导向的城乡学校规划布局建设机制,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和“交钥匙”工程,确保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新建校舍290万平方米、运动场230万平方米,2017年寄宿制学校完工171所,校舍建设标准化达标覆盖率达到85.5%。落实乡村教育振兴计划,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师资水平。全市35个区县实现了区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目标,实现率87.5%。力办好群众身边的学校,切实实施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2017年全市就近入学的比例提高到97.8%,妥善安排31.5万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四是普通高中特色发展机制不断完善。实施普通高中精品选修课程建设项目,累计立项建设精品选修课程400门。实施普通高中课程创新基地建设项目,累计立项建设课程创新基地102门。实施普通高中雏鹰计划培养项目,选拔学有余力、学有所长的高中学生提前进入高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学习,培育学生的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已累计培养学员1708人,取得专题研究成果424项,学员参加科技竞赛获得表彰奖励300余项、发表论文37篇。实施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累计立项重大课题21项,重点课题150项,一般课题299项。
五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逐步完善。总体优化职教资源布局,形成了因地制宜、错位发展的职教学校分布格局。实施“五年制”、“3+2”中职与高职人才一体化培养改革试点,中职与应用本科对口贯通“3+4”分段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立14个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共同组成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建设产教融合的职教园区16个、职教集团30个,中职学校与5000多家企业实行协同育人。深化国际合作,成立了中泰职业教育联盟,推动了中澳(重庆-昆士兰州)职业教育深度合作等。积极发展“双师型”“双证制”“双基地”职业教育育人方式,建立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和职业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制度等。我市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连续八年保持全国前列,参加中职学生文明风采竞赛及职业院校教师信息化教学技能大赛成绩保持全国前茅。
六是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机制逐渐成型。推进高等学校分类发展,印发《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分类发展的意见》,按照综合研究型、应用研究型、应用技术型、技能技艺型四类引导高校特色发展。比如,重庆科技学院在推进转型发展改革试点中,坚持“行业性、地方性、开放性、应用型”的办学定位,坚持以工为主,形成了石油与化工、冶金与材料、机械与电子、安全与环保的学科专业集群,打造了自身的发展特色。推进“双一流”建设,制定了《关于加快高校特色发展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实施意见》,遴选了200个市级重点学科,认定了43个市级一流学科并开展建设。科学规范高校招生计划,出台了《重庆市属高校研究生招生计划编制办法》《重庆市属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编制办法》,引导学校更加注重内涵发展,提升高等教育服务能力。
七是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机制逐步强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2017年民办教育经费投入108亿元,较2016年增加6.4%。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相关配套文件,市政府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正按程序印发实施。深化培训机构管理改革,基本建立了“政府领导、部门联动、街镇配合、分工负责”的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工作机制,启动《重庆市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修订工作,整治、清理、规范工作也已全面展开。
八是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机制逐步完善。建立民族地区教育发展重点支持机制,市级设立民族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每年按10%增长,中央和市级每年投入民族教育专项经费超过3000万元。实施新一轮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稳步提高适龄残疾人入学比例,将特教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6000元/生.年,2017年支持特教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和医教结合试点投入3700万元。加强社区教育,启动建设终身学习学分银行及服务体系,打造数字化学习平台,创新终身教育活动形式。
九是教育管理体制不断健全。健全拨款标准体系,建立了生均拨款和学生资助两套标准体系,合理划分市与区县政府教育支出责任。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成立了全国第一家以教育融资服务为主的专业性担保公司,成立了重庆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建成市级教育数据中心,建成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在3大国家系统基础上部署建设22个市级教育通用管理系统,并遴选了138所学校开展智慧校园试点。加快推进教育法制化管理,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明确政府、学校和社会的新型关系,制定并落实好教育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53项,基本实现了“一校一章程”,全市共建立督导责任区346个,聘任责任督学2200名(其中专职占37.5%),在3973所中小学和3429个幼儿园悬挂责任督学公示牌,基本实现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全覆盖。江津区作为全国12个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试点单位之一,通过理顺教育管理体制、构建现代办学制度、建立多元评价体系,厘清政府、学校和社会三方权责边界,初步构建起政府依法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各界依法参与和监督的教育公共治理新格局,全区教育发展质量显著提升,4项成果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成功获评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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